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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解决拆迁土地纠纷的是哪个部门或单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03:10:08 人浏览

导读:

负责解决拆迁土地纠纷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果是对于征地处理不满意的,则可以直接在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举报。

  一、负责解决拆迁土地纠纷的是哪个部门或单位

  征地拆迁纠纷可以去市、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拆迁纠纷诉讼时效可能是六个与、也有可能是三年。

  1.若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若采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则诉讼时效是三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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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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