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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定交通事故残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2 08:41:46 人浏览

导读:

评定交通事故残疾的流程是受伤的当事人在治疗结束后向公安机关申请,然后公安机关根据受害人实际的情况给出相应的评定结果,如果是当事人不及时进行申请的,则公安机关不会再受理。

  一、如何评定交通事故残疾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属于国家强制实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三、襄阳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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