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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如何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5 08:44:02 人浏览

导读:

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有期徒刑的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的。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缓刑了的,缓刑期间不需要坐牢。

  一、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如何执行

  1.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这里所说的“监狱”,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的场所,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场所”,是指根据监狱的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未成年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劳动改造具有强制性,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外,都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通过劳动,可以使罪犯认识自己的罪行,改掉好逸恶劳的习性,并学会和掌握基本的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得以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年老体迈、有严重疾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不应再安排其进行劳动。“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件的,也可以假释。

  三、有期徒刑缓刑还用坐牢吗

  判缓刑是不用坐牢的,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也就是不用坐牢了。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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