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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决议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6 12:39:16 人浏览

导读: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法律效力的方式是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反公司章程等情形是有效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法律地位不同、质权不同等。

  一、股东大会的决议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法律效力的方式是《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如下:

  1.产生方式不同。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当然成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

  2.法律地位不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机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3.职权不同。股东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监、对公司合并、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4.表决方式不同。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三、全资子公司股东大会是否必须设立

  全资子公司股东大会不是必须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指股权由母公司完全拥有的公司,该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股东,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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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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