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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1 12:40:09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理赔需要的证据材料:受害人的身份证件、受害者伤情诊断报告、治疗伤情的相关费用交纳凭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交通事故理赔的项目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一、交通事故理赔需要什么证据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二、交通事故理赔的项目有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三、交通事故理赔是否存在时间上的限制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有限制。法律快车提醒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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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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