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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犯人的执行方法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7 06:53:48 人浏览

导读:

拘役犯人的执行方法是到就近的公安机关进行,然后是被拘役的人员每月还可以申请回家一到两天,如果是拘役人员在拘役期间参加了劳动的,则还可以获得劳动报酬。

  一、拘役犯人的执行方是什么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留跟拘役具体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拘役和拘留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

  4.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拘役的适用基于刑法的行政拘留的适用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5.期限不同。 拘役期间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期间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适用于犯罪较轻但仍需短期收容改造的罪犯。

  三、判拘役可以缓期执行吗

  判拘役可以缓期执行,但应符合一定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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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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