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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滥用罪的追诉时效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0 11:46:42 人浏览

导读:

罪名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职权滥用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在司法实践当中,构成职权滥用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判处缓刑。

  一、职权滥用罪的追诉时效规定有哪些

  应该是滥用职权罪,其追诉时效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何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如下:

  1.行为性质的差异,滥用职权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职守;

  2.行为方式的差异,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行为,玩忽职守罪多表现为不作为;

  3.犯罪对象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合法性。法律快车提醒您,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三、滥用职权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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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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