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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立遗嘱继承房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6 21:39:58 人浏览

导读:

立遗嘱继承房产的方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口头或者公证遗嘱等等。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的内容需要是合法有效的,并且需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需要按照程序来进行。

  一、怎样立遗嘱继承房产

  可以在自书遗嘱中写明将坐落在xx地的房屋留给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遗嘱怎么写

  1.遗嘱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性别等。

  2.处分遗产的种类、名称、数量、所在地址。

  3.遗嘱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5.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三、变更遗嘱的方式

  1.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2.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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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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