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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部门具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1 00:30:14 人浏览

导读:

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部门具体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司法实践当中,行政拘留的期限是可以依法折抵一定的刑期的。此外,如果对行政拘留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部门具体有哪些

  行政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

  依法应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应当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二、行政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相应刑期。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三、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怎么办

  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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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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