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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请求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0 01:00:0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请求仲裁的程序是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仲裁委员会会进行受理;做好仲裁前准备;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开庭仲裁,最后就是等裁决出来。

  一、劳动争议请求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仲裁前准备。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3.调解。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按《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

  4.开庭与裁决。

  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最长要60日结束。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撤诉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撤诉流程:

  1.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撤诉申请;

  2.仲裁庭做出是否同意撤诉的申请。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且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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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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