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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6 13:16:54 人浏览

导读:

对管辖权存有异议的,被告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应该对此进行审查,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该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一、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处理:可以提起异议申请。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管辖权异议被驳回还可以上诉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要缴费吗

  管辖权异议上诉不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费,但需要支付其他诉讼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支付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2.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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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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