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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7:08:42 人浏览

导读:

管辖权异议就是对管辖的法院是否有权管辖的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一定的材料才可以。那么,管辖异议的材料?合同效力纠纷诉讼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关于管辖异议的材料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管辖权异议就是对管辖的法院是否有权管辖的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一定的材料才可以。那么,管辖异议的材料?合同效力纠纷诉讼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关于管辖异议的材料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管辖异议的材料

  管辖权异议要交的材料: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二)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三)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异议的材料 

  二、合同效力纠纷诉讼程序

  (一)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觉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二)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三)法庭辩论质证

  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四)判决生效阶段

  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三、管辖权异议的构成要件

  首先,案件中的原告一般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有三:第一,受诉法院是原告选定的,原告如果认为该法院无管辖权,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选择他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第二,从立法意旨来看,民诉法第38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显然,答辩状是由应诉方提交的,而与提交起诉状的原告无关;第三,从表面上看,原告对案件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只可能发生在共同诉讼中,且只限于受法院追加而参加诉讼的原告。但原告为二人以上时,一人之起诉行为的效力应及于其他的共同原告,而不问其是否系案件受理后才被追加。

  其次,至于第三人能否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立法没有明确。理论界基本上都认为第三人不享有管辖异议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管辖异议的材料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提交异议申请书,说明异议的理由,并且当事人需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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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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