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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应该向哪个部门咨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9 16:00:17 人浏览

导读:

工伤鉴定应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是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生活费等费用。

  一、工伤鉴定应该向哪个部门咨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2.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三、工伤鉴定费一般需要多少钱

  工伤鉴定费一般需要的费用标准由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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