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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9 04:56:38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拆迁得到的是补偿,并非赔偿。房屋拆迁得到的补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在司法实践中,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依法得到的周转补偿费,一般是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档,按照住户的人口数进行支付的。

  一、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拆迁获得的是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要什么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三、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可以诉讼吗

  发生拆迁补偿纠纷能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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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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