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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公款三万块钱应该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8 00:10:53 人浏览

导读:

涉嫌挪用公款三万块钱如果是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那么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会因没有达到起刑点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挪用公款不是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那么追诉标准为五万元以上。

  一、涉嫌挪用公款三万块钱应该如何处罚

  1.挪用公款三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公款三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并非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其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

  2.客观要件。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快车提醒您,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三、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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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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