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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者应何如惩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6 05:06:23 人浏览

导读: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者一般会被罚款五十元并记一分。在生活实践当中,如果驾驶员存在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等情形的话,也会被依法记一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者应何如惩罚

  一般罚款50元,记一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二、未系安全带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负的责任

  不系安全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开车不系安全带出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开车不系安全带出事故保险公司要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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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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