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回避 > 回避制度 > 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回避

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回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5 17:57:54 人浏览

导读:

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况有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是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导致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是与行政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可以申请回避

  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的告知义务如下:

  1.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3.是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二、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哪些

  1.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是: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