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准备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材料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正本;
3.赔款收据;
4.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5.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不同的事故要求不同的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公安部门证明、消防部门证明、气象部门证明、自行协议书、其他证明;
6.估损单;
7.修理清单、车辆修理发票;
8.涉及车辆施救还需提供:拖车或吊车费用明细清单、拖车或吊车票据;
9.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财产估损单、财产损失清单(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或工程预算等)、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提起交通事故索赔诉讼的流程如下:
1.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等相关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费,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不同标的收取比例不一样。另外,诉讼费用先由起诉方交予法院,然后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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