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营养费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为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时间做鉴定;
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人起诉时间就是在3年之内,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及副本一份;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如果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要出具住院治疗的医疗收款凭证和病历诊断证明,以及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
4.原告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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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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