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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权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0 00:42:31 人浏览

导读:

无限防卫权是指当事人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只要不法侵害还没有结束或者停止后还有可能发生,在此期间,当事人就可以行使防卫权,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无限防卫权是指什么

  1.中国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并不是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相对的无限防卫权,即它只能发生在“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一特定的条件之下,如不具备这一特定条件,则不允许行使无限防卫权。

  2.中国刑法所规定的无限防卫权是一种正当防卫权。依照新刑法规定,在上述条件下实施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那么这种防卫无疑应当是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行使也应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基本要求。

  3.无限防卫权是一种特殊的正当防卫权,我们习惯把《刑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的正当防卫权称之为一般正当防卫权,无限防卫权与一般正当防卫权相比较,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起因条件不同,无限防卫权的行使职能在特定的情形下行使,而一般防卫权的行使只要有“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可适用;二是限度条件不同,一般防卫权的形式,要求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即是防卫过当,要负刑事责任,而无限防卫权的行使则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既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

  二、构成正当防卫的五个要件有哪些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法律快车提醒您,正在进行或者诸多迹象表明将要实施危害的行为都可进行正当防卫。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

  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只能是与危险的发生无关的第三者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

  4.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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