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和商业回扣的区别
导读:
商业贿赂与回扣区别有:商业贿赂的目的是获得秘密的不正当竞争机会,而合法的回扣目的往往是公平的竞争机会;商业贿赂是违法犯罪行为,有记账的回扣是一种合法的商业行为;商业贿赂有多种表现形式,账外收受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形式。
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为:
1.主体是经营者;
2.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3.客观上有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贿赂手段的行为;
4.客体是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七种:
1. 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 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近几年,人们对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行业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暗箱操作、单方面指定中标商、商业贿赂等行为颇有看法。不少权威人士和社会组织甚至提出,《招标投标
违规投标的刑事责任是:严重违规的投标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查证属实判决承担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除此之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
举报串标需要的证据有:招标者私下开启投标者标书或者投标者之间、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串通的有关书面协议等物证、书证;通话记录、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邮件,犯罪嫌疑人因
“打赏”属于消费行为,其具有购买服务的特征;而被打赏的主播属于平台员工,为观众提供视听服务。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
窃取商业机密的定性标准:侵权行为人用不正当手段、盗窃、胁迫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人向不特定人披露、允许他人使用,盗窃、胁迫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