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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2 12:56:42 人浏览

导读:

解除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分两种情况,自然血亲的父子关系不能解除,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形成的父子关系,其解除的法律程序分别是解除收养关系和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

  一、解除父子关系的律程序有哪些

  自然血亲的父子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若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子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亲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儿子是否能继承遗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父亲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儿子可以继承的遗产,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但是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即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解除收养父子关系证明怎么写

  解除收养关系证明首先应写明原收养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再简要写明收养关系成立与解除收养关系的事实与理由;经审查,双方符合解除收养的规定,特此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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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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