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导读:
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误导性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者披露商业秘密、非常使用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害的行为;
3.假冒伪劣行为、商业贿赂、强制性交易、行政强制性经营、低价倾销、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正当有奖销售、诽谤商誉、招标中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3.手段不同,垄断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诽谤等。
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但下列情况,政府部门、个人等也可以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实行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作为主体;
2.虚假宣传行为中可由广告主(经营者)、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共同构成;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或者他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会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
1、混淆交易行为造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
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其在司法考试中地位基本相同。从年均分值看,都在24分左右。从题型看,基本上
[内容摘要]:不正当竞争是市场经济竞争的产物,其存在具有极大危害性。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减少、杜绝其危害的有效手段,本文结合社会实践,分析了我国目前社会上的不正当竞
违规投标的刑事责任是:严重违规的投标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查证属实判决承担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除此之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
举报串标需要的证据有:招标者私下开启投标者标书或者投标者之间、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串通的有关书面协议等物证、书证;通话记录、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邮件,犯罪嫌疑人因
“打赏”属于消费行为,其具有购买服务的特征;而被打赏的主播属于平台员工,为观众提供视听服务。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
窃取商业机密的定性标准:侵权行为人用不正当手段、盗窃、胁迫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人向不特定人披露、允许他人使用,盗窃、胁迫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