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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包括哪几种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1 17:28:41 人浏览

导读:

公务员回避包括的类型有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制度的理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等。

  一、公务员回避包括哪几种类型

  公务员回避包括的类型有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二、回避制度的理由

  回避制度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证人出庭作证的是否适用回避制度

  我国法律没有设定证人回避制度,因此,在诉讼中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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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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