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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有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01 10:00:58 人浏览

导读:

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当然是有用的。申请管辖权异议是因为当事人认定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当事人应当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有用吗

  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有用。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意见或主张。其目的在于克服当前中国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成功率高不高

  成功率很高。如果收到传票后,对管辖有异议,可以依法在开庭前向法庭书面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求确定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法院可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是否重新指定开庭时间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法律快车提醒您,既然举证期限需要重新指定,开庭时间当然需要重新指定,除非重新指定的举证期限仍然早于原定的开庭时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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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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