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管辖权 > 刑事管辖权异议 > 管辖权异议应何时提出?

管辖权异议应何时提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2 21:13:14 人浏览

导读:

不久前,我与王某因解除恋爱关系发生了纠纷,王某向他所在地的县法院起诉了我。我在开庭的时候提出此案不属于王某所在县的法院管辖,应移交我们县的法院审理,审判人员说我提出管辖异议已超期,法院不予审议。请问,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读者:刘建英刘建英

  不久前,我与王某因解除恋爱关系发生了纠纷,王某向他所在地的县法院起诉了我。我在开庭的时候提出此案不属于王某所在县的法院管辖,应移交我们县的法院审理,审判人员说我提出管辖异议已超期,法院不予审议。请问,管辖权异议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读者:刘建英

  刘建英: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