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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按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8 18:46:30 人浏览

导读:

判刑从判决执行的时候开始起算,在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了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折抵刑期。被判管制的,一日羁押折抵两日刑期;被判拘役或是有期徒刑的,一日羁押折抵一日刑期。

  一、判刑按什么时候开始算

  法律规定判刑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超期羁押超过判决的刑期怎么办?

  超期羁押超过刑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赔偿,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 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三、如果判刑了取保候审的时间算在里面吗

  不算,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入服刑期间。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服刑期间指的是已经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因为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算入服刑期间。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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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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