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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成功后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5 13:23:44 人浏览

导读:

破产申请成功后需要偿还债务。企业在申请破产后进入清算程序,企业的债务由企业的现有资产按照顺序进行清偿。其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受偿,之后就是需要清偿企业员工的薪资。

  一、破产申请成功后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说宣告破产后,仍要以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清偿。

  二、破产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破产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 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

  8.企业债权情况表

  9.企业债务情况表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产申请受理时限

  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是:人民法院需要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需要延长裁定期限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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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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