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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4 18:04:44 人浏览

导读:

符合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有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等。如果构成破坏选举罪,行为人一般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符合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破坏选举罪可以判缓刑

  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破坏选举罪一般多久判刑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快车提醒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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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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