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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多少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0 10:40:19 人浏览

导读:

年满十六周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年满多少周岁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在刑法上的,只要是满了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论是什么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年龄段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满十二周岁的人,不论实施何种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也不会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承担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主刑刑罚;承担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附加刑刑罚;或者承担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责任。

  三、不追究刑事责任有没有案底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有案底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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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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