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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如何获得免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8 07:14:25 人浏览

导读:

保证人能够获得免责的情形包括有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此时保证人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如何获得免责

  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人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的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7.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提醒您,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的作用在于确认保证人的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债权人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人责任,则保证人的保证人责任没有免除;否则(即没有在保证期间进行这些行为),保证人免除责任。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2)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

  2.责任的划分不同:

  (1)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

  (2)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以求获得偿还;

  5.担保人、保证人的条件不同;

  6.时效不同:

  (1)担保人的责任时效为还款日届满的6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2)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作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还款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协议中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类似内容,保证期间则为债务履约期满之日起的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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