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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8 12:03:54 人浏览

导读: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自首的罪犯犯罪较轻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聋哑人或盲人犯罪;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等等。

  一、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如下:

  1.自首的罪犯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聋哑人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是犯罪准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二、免于刑事处罚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提醒您,免于刑事处罚是指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就是通常所说的定罪免责。免于刑事处罚,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处理适用的一种形式。

免予刑事处罚

  三、免于刑事处罚是否可以保留公职

  免予刑事处罚能保留公职,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就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或无罪,如果侦查机关已经追究了,应该撤销案件;如果案件已经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发现或出现以上情况,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被告人死亡的,应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应当撤销案件。所以,免于刑事处罚是可以保留公职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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