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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了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8 00:06:31 人浏览

导读:

判处死刑了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原因是一些犯罪分的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所以要给予严厉的处罚,也是为了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破坏社会稳定。

  一、判处死刑了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2.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3.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替代。

  二、死刑犯要戴手铐脚镣吗

  死刑犯是要戴手铐脚镣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三、判处死刑的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下5种情形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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