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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去哪里开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2 10:30:51 人浏览

导读: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子女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等材料。

  一、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去哪里开具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也可以到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开具婚育证明应当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婚的还应携带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本市居住证明;

  3.户籍证明;

  4.已婚人员提供婚姻证明;

  5.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收养子女提供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其他情形。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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