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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前必须婚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1 08:54:46 人浏览

导读:

婚姻登记前不是必须要进行婚检的,但是政府提倡婚检,婚检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实现优生优育。办理婚检的,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本市户口或身份证双方每人三张一寸照片等材料进行。

  一、婚姻登记前必须婚检吗

  结婚登记前可以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但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一项必经程序。

  1.婚前体检不同于常规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部分,还有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两方面内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内科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2.婚检不同于一般性的体检,更不仅仅是妇科检查。婚检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的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你们的意愿确定,这些检查的项目会对你们很有帮助。有的检查项目如进行生殖器的检查,还要得到你们双方的同意,医生既不会强迫,也不会勉强,医院和医生还会对你们的检查结果保密。

  3.婚检还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除身体检查外,你们还可以得到必要的婚前健康知识和婚前咨询,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

  二、做婚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做婚检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市户口或身份证;

  2.按婚检单位的规定,双方每人三张一寸照片;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如果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三、婚检机构误诊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婚检机构误诊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将无病误诊为有病致当事人精神损害及与结婚有关的财产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赔偿。就精神损害而言,受害人可依侵犯婚姻自由主张赔偿:

  (1)婚前自由权是内心自由权,属于人身自由权;

  (2)误诊为有病的行政法后果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3)误诊为有病可影响当事人的婚姻内心意思;

  (4)误诊表明医方在主观上有过失;

  (5)医方对误诊的行政后果明知,也应当预见到对当事人的精神创伤。就与结婚相关的财产损害,受害人可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主张赔偿。

  2.将有病误诊为无病的,对当事人的损害有侵犯婚姻自由这种特殊人身自由权造成的精神和人身损害,和误延诊治造成的人身损害。

  (1)侵犯当事人婚姻自由权或导致婚姻无效,使当事人精神损害的,应依法赔偿;

  (2)结婚导致当事人人身损害的(如患者不宜生育而怀孕),应根据人身损害的程度和误诊对损害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确定医方是否赔偿及其额度;

  (3)延误诊疗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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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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