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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在于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1 08:14:06 人浏览

导读: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在于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买卖婚姻在我国是属于无效的婚姻的,这种行为的实施者一般是第三人。

  一、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在于什么

  1.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

  2.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

  3.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若结婚后又离婚的,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一方索取财物给对方的生活造成困难的,法院可以判决酌情予以返还。

  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但买卖婚姻却使婚姻蒙上了浓厚的金钱色彩,将交付一定数量的财物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无视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严重破坏,为法律所禁止。

  二、买卖婚姻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买卖婚姻的特点是:

  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违反当事人的意愿;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买卖婚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买卖婚姻法律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是当事人或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干涉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侵犯了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利,是严重破坏婚姻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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