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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外地可以办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0 00:51:3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在外地可以办,但是仅限于诉讼离婚。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可知,办理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在外地无法做到这一项规定。

  一、离婚在外地可以办么

  离婚在外地可以办,但是仅限于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住所地。

  在我国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是: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起诉离婚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离婚中的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3.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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