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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9 12:24:14 人浏览

导读:

诉讼离婚材料有起诉书、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材料、双方夫妻关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等。若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还需要提交法院开具的判决生效单。

  一、诉讼离婚材料有哪些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

  1.起诉书。且起诉书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3.诉讼离婚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其他材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进行的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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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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