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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1 13:36:22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是公司发起人需要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负连带责任;第二点是公司发起人需要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方面

  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设立公司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住所。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公司住所;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其他。

  三、公司设立程序

  公司设立程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法律快车提醒您,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我国规定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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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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