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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政府违约怎么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06 15:54:18 人浏览

导读:

拆迁协议政府违约的当事人可向政府申请按照合同先前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双方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拆迁补偿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约定履行。

  一、拆迁协议政府违约怎么办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了拆迁补偿,房屋被拆迁而征收部门未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拆迁补偿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补偿合同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合同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拆迁协议政府违约

  三、发生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如何调解案件

  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时要遵循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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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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