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证据 > 离婚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离婚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4 18:40:0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的案件应该提供的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携带完备的诉讼材料以后,当事人就可以依法提起离婚诉讼了。

  一、离婚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二、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

  可以。

  法律快车提醒您,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诉讼离婚必须要调解吗

  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就赋予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以强制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