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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必须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6 15:21:04 人浏览

导读:

不立案不是必须出具不立案通知书的,如果是.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是依法原则上不追究责任的,不受理。如夫妻打架等案件的,公安机关不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一、不立案必须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吗

  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一定必须出。

  只有受理之后,经过调查发现案件不构成犯罪、犯罪事实轻微、犯罪对象死亡、自诉案件但是当事人没有起诉或者是无行为能力等情况,才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公安局不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1.不构成案件,不受理。比如自杀、自残;

  2.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比如因债务纠纷报警,口头告知其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3.虽然构成案件的性质,但依法原则上不追究责任的,不受理。如夫妻打架、“民不举官不究”类的自诉案件,当事人不告诉的;

  4.报案主体或客体要件不满足受理条件的。如报案称朋友被诈骗,但朋友不来报案的。

  二、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是否可以管

  检察院有立案监督权,可以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这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

  哪些案件由公安局立案

  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的最严重侵犯,公安机关正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公共安全的责任。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具有同犯罪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必要的专门侦查手段、资源,亦使得其能够担负起侦查绝大多数案件的重任。因此,相对于检察院和法院,公安局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来说是最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不立案

  三、不予立案通知书几天内告知

  法律快车提醒您,立案通知书一般在决定立案或者不立案后的三日内下达。公安机关收到案件后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在三日以内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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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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