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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11 17:25:04 人浏览

导读:

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结婚的手续则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登记结婚所需材料包括了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登记结婚的手续是: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结婚证的效力从何时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您,结婚证的效力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离婚登记如何撤销

  离婚登记一般不得撤销。但若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请求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结婚的,受害人有权自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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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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