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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起诉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9 09:02:09 人浏览

导读:

财产保全起诉的费用是如果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按照每件交纳30元;如果财产数额在1000元至10万元按照1%交纳。财产保全起诉状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保全数额等。

  一、财产保全起诉多少钱

  财产保全起诉的费用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起诉状怎么写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财产保全后如何解封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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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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