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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0 02:49:09 人浏览

导读:

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的区别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

  一、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什么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二、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如下:

  1.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2.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连带责任的类型如下:

  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高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妨碍公共道路通行致害之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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