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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04:03:10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的规定有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等。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一、民法典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哪些规定

  所有权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物权。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拥有的房屋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占有权,就是对房屋实际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自己来控制和支配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而让非所有权人来控制和支配。

  2.使用权,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来利用房屋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商业经营或办公。

  3.收益权,就是因房屋所产生的合法的物质利益。如房屋所有权人把房屋用于开设商店,就可以从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产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

  4.处分权,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房屋所有权人的意志对房屋的处置。处分权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事实上的处分,如将房屋拆除或翻建、改建;二是法律上的处分,如将房屋出卖、赠与他人。

  需要说明的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上述权利,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所有权人合法地行使这些权利,其他人不能加以干涉。如果因他人不法行为,而使所有权人无法行使上述这权利时,所有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排除这一妨害。如果他人的行为已对所有权人造成伤害,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房屋所有权怎么确认

  房屋所有权归属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所有人

  三、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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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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