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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林地需要什么程序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1 13:13:05 人浏览

导读:

征收林地需要程序办理是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发布征收公告、发放经济补偿等。土地征收特征包括了强制性、行政性、公益性和补偿条件。

  一、征收林地需要什么程序办理

  征收林地需要的程序办理是: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3.发布征收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发放经济补偿;

  6.实施土地征收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土地征收特征

  1.强制性,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

  2.行政性,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3.公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4.土地征收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国家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同时,应当对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进行补偿,的应当保障被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下降。

征收林地

  三、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区别

  土地流转和土地征收的区别是土地征用一般是国家或者政府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经过正规合法程序,有偿性进行征用,征用后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都将发生改变。

  土地流转是在保证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流转可以是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进行。即流转后的土地还是属于承包人,而征用后的土地将不再属于个人,属于征用单位或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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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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