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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给承租人使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0 13:03:53 人浏览

导读:

公房拆迁补偿款分给承租人使用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特殊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酌情多分。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一、公房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给承租人使用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1.可以酌情多分配: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2.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二、公房拆迁安置补偿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3.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拆迁补偿款承租人

  三、公房拆迁补偿款谁有权分割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

  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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