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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如何确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1 18:10:42 人浏览

导读:

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需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并且对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执行即可。

  一、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如何确定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以及住所、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组织机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股东会吗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国有独资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法》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国有独资公司应满足什么条件

  1.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司章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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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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