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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能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7 00:14:20 人浏览

导读:

能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等。

  一、哪些情况能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

  1.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成年养子女和养父母协议解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1.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

  2.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

  3.养父母子女之间因解除收养关系而权利义务终止。法律快车提醒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

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

  三、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法律后果

  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2)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2.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

  (1)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养子女通过继承、赠与等所得的财产,有权带走。

  (2)收养关系依生父母要求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的,养父母不得要求补偿。

  (3)收养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对由其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有要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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